2018级(2021届毕业生)各位学员:
为保障2018级(2021届毕业生)毕业前期准备工作顺利有序进行,现将领取《毕业生登记表》及《实习鉴定表》工作通知如下,请相互转告:
一、集中领取时间安排:
2020年9月14日至9月15日。
二、领取地点:
宁夏师范学院文苑校区(原州区文化西街文化巷老校区)门卫值班室。
填写说明:
1.医学类《实习鉴定表》上实习单位盖章处必须盖县级及以上医院公章;封面填表日期统一为“2020年11月30日”;实习起止时间为“2020年7月1日至11月30日”;
2.师范类《实习鉴定表》上实习单位盖章处必须盖公立学校公章;封面填表日期统一为“2020年11月30日”;实习起止时间为“2020年9月1日至11月30日”。
宁夏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0年9月9日